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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模块Ⅳ-政治

人群模块4——政治

虚想国政治设计

政治机构

虚想国政治机构为虚想国政治部,其由虚想国国务院和虚想国外交部所构成。虚想国国务院下设虚想国经济委员会、虚想国文教委员会、虚想国军事委员会、虚想国环境委员会、虚想国民生委员会以及虚想国紧急事态委员会。各个委员会均管理相应部门。

虚想国经济委员会

商业部、工业部、农业部、经济后备部。

虚想国文教委员会

教育部、人文历史研究所、科研部、体艺部。

虚想国军事委员会

国防部、军务部、作战部、情报部。

虚想国环境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能源管理部。

虚想国民生委员会

法院、监察部、公安局、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生活管理部。

虚想国紧急事态委员会

部门职责

虚想国外交部:
 
与其他国家在可协商的范围内友好往来,制定虚想国外交的政策方针并且承担对外贸易

的相关事务。

虚想国经济委员会:

商业部:

从宏观上制定近期内(可为五年)各级商业体的发展规划,确保其正常运转;衡量各个商业分支的出入,研究发展意见;权衡好各个商业种类的占比,定期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保证商品质量和商品安全;通过实地监察提高人口效率和生产效率。

工业部:

从事专业技术方面的研究实践;负责工业安全、工业设备管理、工业发展制度等行政事务。

农业部:

探索如何才能提高亩产、降低成本;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产品的销售,权衡农业整体的输入与输出,提供政策支持。 

经济后备部:与虚想国民生委员会生活管理部相结合,采用适当方式运输经济作物或生产原料;做好各种经济作物或生产原料的足量储备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虚想国文教委员会:

教育部:

从宏观上对于虚想国教育机构进行管理,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教育政策和教育制度。人文历史研究所:研究当前社会文化的形成、发展和对于其他各方面的影响;研究旧世界灭亡的原因,为百万立方世界的向好发展总结历史经验。

科研部:

负责科学家的选拔、分配、退休及安置工作,科研经费和设备的保障工作,以及科学技术是否合理的把关工作。

体艺部:

负责各方面艺术人才及体育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健康锻炼的宣传工作;负责体育赛事与艺术展览活动的组织工作。

虚想国军事委员会:

国防部:

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

军务部:

处理军队关系,负责退伍军人安置等行政工作;负责军队后勤管理工作。

作战部:

平定国内政治动乱;必要时进行对外作战。

情报部:

刺探外部情报;抓捕国内间谍。

虚想国环境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从能源科技等多个角度研究环境保护新法,并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国民的环保意识;对相关的理论进行实践,并对于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进行日常维护。

能源管理部:

研究发现新能源,并且对于化石能源的使用做出相应限制,制定合理的能源使用方案。

虚想国民生委员会:

法院:

作为诉讼机构。

监察部:

确保各部门职权的合理利用与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公安局: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社会保障部:

保障社会各类弱势群体(老年、妇幼、残障和贫困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生活质量。

民政部:

制定生育政策;处理婚姻事务;依据性别比例和年龄结构制定相关政策以保其稳定;确定合理的价值观导向。

生活管理部:

协调服装、交通、餐饮、住房、医疗等方面的相关事务,保证居民在工作之余的正常生活。

虚想国紧急事态委员会:

依据事态紧急程度接管相应等级的权力。

一级事态:部门停摆

接管相应部门权力直至重建。

二级事态:治安混乱

接管公安局治安工作,必要时接管作战部。

三级事态:生产破坏

依据实际情况接管部分军事委员会、经济委员会。

四级事态:敌对摩擦

接管军事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经济委员会。

五级事态:战争爆发

接管一切权力。

政治制度

虚想国实行议会民主制。最高国家元首为虚想国主席,就职于虚想国外交部,承担相应外事工作。虚想国主席只是形式上的领导人,权力仅与其职责相称。治理国家的真正权力源自虚想国国务院,该国务院由六个虚想国委员会组成,分别称为虚想国经济委员会、虚想国文教委员会、虚想国军事委员会、虚想国环境委员会、虚想国民生委员会和虚想国紧急事态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一名委员长实行集体领导,虚想国主席由六名委员长轮任(也就是说必有一人既要承担委员长职务,又要承担主席职务),对外代表虚想国,任期一年且不得连任。如遇退休情况可通过议会逐级选举产生新的虚想国主席。虚想国公民对于重大国事和地方事宜拥有表决、创制与复决权,可以成立请愿,也可以通过投票抵制相应政治机构的一些政策。

阶层划分

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人可大致分为四个阶层——普通工作者、中层管理者(称部长)、委员长和主席。

说明:

1.非工作者的幼儿、妇女及老人可通过本家庭工作者传达意见从而间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2.部长是各委员会下属职位,通过逐级选举产生,由各委员会委员长任命,可以有多名,每个委员会部长人数可不同;

3.实行上级管理下级,下级监督上级的制度。

议会制度

1.虚想国公民大会

普通工作者参与,部长组织召开;每三个月开一次会;普通工作者表达意见想法,部长审核并记录有效意见。

2.虚想国协商大会

部长参与,委员长组织召开部长表达个人及下属普通工作者的意见想法,委员长审核并记录有效意见。

3.虚想国委员长大会

六名委员长参与,主席组织召开委员长表达个人及下属部长的意见想法,大家讨论审核通过后的意见形成有效决议并立即予以实施;六名委员长讨论并确定未来一年内的主席人选。

说明:

1.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普通工作者可晋升为部长,部长可晋升为委员长;

2.如遇紧急情况,可以破例紧急召开以上相应会议,称虚想国公民(协商、委员长)紧急大会。

2022-11-13 2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