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创新
偏好排序投票法(Ranked Choice Voting):
候选人按专业领域分为若干小组(如“法律组”含3个席位);
选民在小组内对所有候选人按个人偏好排序(1=首选,2=次选……);
必须完成全部排序,否则选票作废(地方选举可酌情放宽);
领域内相关从业者(如医生投医疗组)的票数按2倍权重计算。
计票规则:
首轮统计“第一偏好”得票;
若有候选人得票 >50%,直接当选;
否则淘汰得票最低者,将其选票按“第二偏好”重分配给剩余候选人;
重复淘汰与重分配,直至有人获得绝对多数。
2025-11-12 18: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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